班级财产保管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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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财产保管规则
一、爱护公物,人人有责。
二、班级财产保管由班主任负责,要努力做到每天由班长开门、关门,切实保证教室财产的安全。
三、教室内的课桌椅实行定位承包,由班主任落实到人。
四、教室内的课桌椅不准随意调换搬动,不准乱涂乱刻,不准摇、拖、拉、丢,不准乱修理。
五、放学后要关好窗,锁好门。
六、要重视节约用电,教室内的日光灯、电风扇要由专人负责,做到人在开,人离关,人少少开。
七、进出教室,开关门窗,动作要轻,杜绝用脚踢门。
八、凡因使用不慎,打破玻璃,损坏课桌椅,按物价购置成本价赔偿,故意破坏加倍处罚。凡无法找到损坏赔偿人者,由班级集体承担赔偿。
九、凡故意破坏的,除实行经济赔偿外,学校还要根据情节,给予纪律处分。
十、凡班级财产保管工作搞好的,除给予必要的表彰外,要适当给予奖励。